9日上午,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就《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执行情况和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春参加调研。
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第九小学、桃山区桃东司法所、新兴煤矿、新兴区兴秀社区、桃山区花园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。了解各基层和部门贯彻《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情况及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做法和基本情况,听取了市司法局实施《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及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。
李长春表示,我市实施《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和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,做到了有声有色理念新、有章有法措施实,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。
李长春指出,要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要明确责任、严格标准,扎实做好“七五”普法工作经验的总结,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普法责任制,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清单、细化责任分工。要创新法治宣传思路,突出重点,强化措施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,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,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,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公正司法、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浓厚氛围。同时,调研组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了建议。